限购热浪中 杭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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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对于住房公积金申请的额度是有不同的要求的。去年11月份杭州就出台了新的规定,将按住房公积金近12个月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数确定申请的额度。

11月起,施行新版公积金贷款政策,其中,贷款额度确定方式,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确定”,调整为“按住房公积金近12个月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数确定”。

解读:

举个例子,张某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年,于2015年12月申请公积金贷款,当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28500元,月缴存额近12个月一直为830元,且没有发生提取。

那么,2015年1月到12月的账户余额分别为19370、20200、21030……28500元。账户月均余额=(19370+20200……+28500)/12=23935元。张某的最终可贷额度=23935×15=359025元。

也就是说,如果想获得个人最高50万元的贷款,月均账户余额至少要有3.33万元(50万/15)。

此前月缴存额不足,但余额较多的个人,将成为最直接的受益群体;但已经有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月提取的群体(余额不足),短期内申请贷款,将受到较大影响。

贷款额度

1、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

2、具体可贷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4、2015年11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计算结果取千位整数,计算结果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业内人士建议,对于余额暂时不足的购房者,可以选择尽量不提取公积金,来提高贷款额度;而那些近期就有买房打算,余额不足但缴存额度够的买房者,应该尽快申请公积金贷款。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目前新老政策之间衔接的具体细则还未出台,执行老政策到底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为准,还是银行向公积金中心递交材料为准,尚未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11月肯定会实施新政,这个月打算申请公积金贷款,唯一的原则就是尽快。”